物业云-行业研究
重大调整!公积金可付物业费,解读新规下行业变化
本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是公积金制度适配住房市场发展趋势的重要调整,政策重心从侧重住房交易,逐步转向住房全生命周期保障,存量住房的使用、养护、运维得到更多政策支持。
6月5日,住建部正式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是公积金功能的历史性转向——从过去单一的“购房支持工具”,全面转向覆盖购房、租房、养房、修房的全生命周期住房保障工具。
其中,新增“公积金可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条款,面向物业行业收缴率痛点,叠加装修提取、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维修资金互补等配套规则,将进一步影响物业费收缴、社区运维、增值服务、城市更新等物业核心业务。

核心内容:物业费正式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
《条例》对物业服务行业最核心的影响,便是将物业费正式纳入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与购房、还贷、租房并列,成为法定常规提取场景。

征求意见稿划定了提取的适用场景,明确使用范围限定为自住住房,并未统一规定提取额度、核算标准、申请材料及审核流程。
本次《条例》修订,是首次在国家法规层面,将物业相关居住消费纳入公积金法定提取场景,是物业行业的重大政策红利,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物业费收缴率、降低坏账率,老旧小区、刚需小区物业受益更加显著。

历史沿革:从收紧到开放,制度正式确权
公积金能否用于支付物业费,并非全新探索,结合国家条例、行业标准及各地执行情况,政策口径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整体呈现 “地方自主试点-统一规范收紧-国家法规正式纳入”的演变脉络。
2019 年以前:国家未明确纳入法定范围,地方自主试点运行
旧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公积金提取场景主要围绕购房、还贷、租房、房屋大修等设置,未将物业费列入法定提取情形。在国家层面无统一约束的背景下,国内多地结合本地民生需求,自主开展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试点工作,各地执行标准不一。
2019年至2025年:实行提取正面清单,各地陆续停办相关业务
2019年2月,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发布,并于同年8月正式实施。该标准划定了公积金统一提取正面清单,同时明确各地不得自行增设提取项目。同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在第二十四条基本沿用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公积金提取标准,未将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列入其中。
由于物业费不在法定提取清单内,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陆续停止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相关业务。在此期间,该提取场景缺少国家层面的合规依据,仅极少数地区短暂保留相关业务,未形成常态化运行。
本次修订阶段:顶层法规调整,正式确立合法提取地位
2025年以来,伴随着物业服务行业的环境变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重新受到了政策层面的关注。本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首次在全国性法规中,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明确列为公积金合法提取情形。这标志着历经多年收紧后,相关业务在国家制度层面完成确权,也为各地后续常态化开展工作提供了法规支撑。
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与2019年修订版公积金提取情形表述


地方实践:多地先行布局,形成三大共识
在本次国家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之前,已有多个城市结合民生保障与提升物业费收缴率的需求,先行重启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相关试点,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将住房消费保障从购房、租房延伸至居住后的维护环节。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细则,在提取次数、提取额度等执行规定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具体来看,2025年以来全国多地发布了允许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如湖北荆州、湖北潜江、江苏昆山、江苏泰州、河北石家庄、广东深圳等。各地对于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不同,例如,荆州市规定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上限为3000元;潜江市规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昆山市则要求每年可提取一次且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泰州允许跨年度提取或多年度提取,但一张物业费发票只可以提取一次。
表:2025年以来出台的允许公共收益支付物业费的地区及相应政策

从已落地地区的细则来看,各地规则形成普遍共识:一是使用范围均限定为职工自住住房;二是普遍设置年度提取额度上限,额度标准根据地方经济水平有所区分;三是办理业务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物业费缴费凭证、缴费记录等材料,保障业务规范运行。

行业机遇:四大维度改善,利好长期发展
公积金提取场景的拓展,结合各地落地节奏,将从经营、服务、业务拓展等多个维度,为物业管理行业带来积极影响,整体利好偏向长期、渐进式释放。
优化物业费收缴环境
对业主而言,公积金可抵扣自住住房物业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日常居住支出压力。这一变化有望逐步提升业主主动缴费意愿,改善部分小区物业费收缴状况,帮助物业企业平稳运营。
增值服务赛道全面扩容
条例同步放开自住住房装修限额提取,叠加物业费提取政策,将带动存量住宅装修、房屋维保等需求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依托贴近业主、深耕社区的场景优势,可围绕装修代办、房屋维修、政策咨询等方向,挖掘增值服务机会,丰富经营结构。
存量社区更新改造工作推进
当前各地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共用设施修缮、电梯加装等民生工程,业主分摊费用筹措一直是推进难点。结合公积金制度的整体导向,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公积金可逐步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形成互补,降低业主出资压力,也便于物业企业更好地参与社区改造、设施运维等相关工作。
倒逼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升级
公积金提取全流程数字化、跨部门数据互通的要求,将倒逼物业企业完善电子缴费台账、电子票据、业主信息管理体系,推动行业从粗放式人工管理,向精细化、数字化、标准化运维转型。

企业建议:提前开展布局,适配政策变化
新规落地进入倒计时,物业企业需提前做好配套、合规、业主指引与业务布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平稳对接新政落地。
第一,完善数字化配套能力。尽快上线电子缴费、电子票据、智能台账系统,实现物业费缴费记录可查、可验、可导出,提前对接本地公积金中心数据接口,简化业主提取办理流程。
第二,建立合规管控体系。规范票据开具、台账管理、数据审核流程,杜绝任何协助违规提取的行为,筑牢企业合规经营底线。
第三,为业主解读政策内容。面向业主做好《条例》的解读工作,梳理本地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条件、流程、额度等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指引。有条件的项目可配套相关代办指引服务,进一步拉近与业主的联系。
第四,深耕存量社区业务。主动对接街道、社区等单位,深度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运维等项目。依托公积金政策带来的有利条件,稳步拓展社区综合服务业务。

结语
本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是公积金制度适配住房市场发展趋势的重要调整,政策重心从侧重住房交易,逐步转向住房全生命周期保障,存量住房的使用、养护、运维得到更多政策支持。
物业管理作为存量社区运营、居住服务保障的重要环节,也将持续承接政策带来的发展红利。整体来看,新政不会改变行业基本运行逻辑,但会为行业提质增效、多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对于物业企业而言,顺应政策导向、夯实服务品质、升级管理能力、挖掘服务价值,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把握发展机会的核心方向。后续随着国家条例正式落地、各地配套细则陆续出台,行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调整与发展。
相关资讯
中指·每日要闻:通辽住房公积金优化提取政策,新增物业费取暖费等提取业务
中指云网讯: 点击获取更多房地产市场数据 今日看点: 【1】通辽:住房公积金优化提取政策,新增物业费取暖费等提取业务 【2】苏州吴中城投:完成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总额2亿元 【3】北京:首开17.69亿元底价摘得通州宋庄宅地 【4】珠江股份发布2025年年报 【5】卓越商企服务正式入驻vivo深圳维沃大厦 【政策·市场】 【1】通辽:4月2日,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自当日起实施6项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负担。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一是扩大提取范围,新增物业费、取暖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等四类费用提取;二是商业贷款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三是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范围扩大至借款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四是租房提取额度上调,市本级、科尔沁区每年最高可提2万元,各旗县市每年最高可提1.5万元。此外,新政还取消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年限限制,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规则,按购房所在旗县进行认定。 【企业】 【1】苏州吴中城投:4月2日,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完成26吴中城投SCP003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公告其发
来源: 中指研究院
中指·每日要闻: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首付款比例降至15%,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指云网讯: 点击获取更多房地产市场数据 今日看点: 【1】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首付款比例降至15%,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2】广州地铁集团:成功发行5亿中期票据,利率2.15% 【3】厦门国贸地产集团:发行6亿元中期票据,利率2.40% 【4】昆明:两宗住宅地以底价成交,总收金3.91亿元 【4】南都物业与安邦护卫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5】深物业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6】卓越商企服务入驻广汽集团总部 【政策·市场】 【1】苏州:8月12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核减相应贷款次数。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一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
来源: 中指研究院
中指动态
更多..-
“五一复工”没状态、投标效率低?5月10日前有投标需求的人看过来!
2026-05-08 17:35:00 -
2026年人居梦想“好房子”研究全面启动
2026-05-08 17:24:59 -
“五一复工”投标救星已上线,5月10日前有投标需求的人看过来!
2026-04-29 09:24:59 -
1人+AI物业招投标Agent=1支投标团队!
2026-04-28 10:55:00
中指报告
更多..土地市场
房产市场
企业数据
土地数据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13号